公司设在中国地区的 B公司完成, B公司适用33%的比例税率。 A公司每年从 B公司购进产品100万件对国外销售,进价每件6.8元,售价每件8.3元。显然,这种产品的生产成本5.2元/件,那么这两家公司的利润与应缴税款就已经十分明显了:A公司年利润额=(8.3?6.8)×100=150(万元)A公司应纳所得税=150×15%=22.5(万元)B公司年利润额=(6.8?5.2)×100=160(万元)B公司应纳所得税=160×33%=52.8(万元)A、 B两公司总共缴纳所得税=22.5+52.8=75.3(万元)出于避税的目的,可以将税率高的 B公司的部分利润转移到 A公司。我们已经知道,A公司从B公司购进产品单价为6元,仍以8.3元售出,则:A公司年利润额=(8.3?6.0)×100=230(万元)A公司应纳所得税=230×15%=34.5(万元)B公司年利润额=(6.0?5.2)×100=80(万元)B公司应纳所得税=80×33%=26.4(万元)A、B两公司共纳所得税=34.5+26.4=60.9(万元)这两家公司A、B利润转移前后,两公司年利润总和为:150+160=310万元;而利润转移后的总利润为:230+80=310(万元)。在利润转移前后,两家公司的总利润还是相等的,只是在采用转移定价后,两家公司他们应该缴纳的所得税减少了75.3?60.9=14.4万元。只要企业能寻找到两个税率相差更大的地区,在这两家企业间进行贸易和合作,贸易的额度越大,所能节省的税收就会越多。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