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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催化料、焦化料征收消费税的公告

2013/3/1 16:13:19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现将催化料、焦化料征收消费税的政策公告如下:  现将催化料、焦化料征收消费税的政策公告如下:   催化料、焦化料属于燃料油的征收范围,应当征收消费税。   本公告自2012年1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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