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2012年9月23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以下简称《决定》),公布了第六批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对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全面贯彻《决定》的要求,确保税务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和调整及时落实到位,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工作,进一步推进税务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决定》精神
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决定》精神,深刻领会在新形势下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作为转变税务机关职能、创新管理方式、促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抓好监督检查,完善规章制度,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确保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和调整落实到位
各级税务机关要全面、严格贯彻落实《决定》的要求和内容,强化后续管理,制定监管措施,明确监管责任,认真做好衔接工作。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自《决定》发布之日起,坚决不再审批,也不得以其他形式变相审批。要抓紧研究审批项目取消后的监管措施,改变管理方式,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对调整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加强上下级税务机关的联系沟通和工作衔接,明确下放后管理机关的责任,避免出现管理脱节。
三、继续深化税务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继续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研究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
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和能够采取事后监管等管理方式的事项,都不应当设立审批。凡违反有关规定以税务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设定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要一律取消。积极探索建立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并根据税收征管实践需要研究提出进一步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的建议。
(二)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
各级税务机关在起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不得违反有关规定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事项。新设审批项目必须于法有据,严格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