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以下简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允许其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第十条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合格标准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和公布。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无纸化考试题库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管理相关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委托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第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以下简称中央主管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管理范围,负责组织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下列事项:
(一)制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
(二)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软件系统的建设及管理;
(三)接收并管理财政部下发的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题库;
(四)组织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五)监督检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风、考纪,并依法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处罚。
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公布会计从业资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