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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通知

2013/4/3 22:39:47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各分局,市局有关处室、检查总队: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集中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通知》(工商市字〔2012〕123号)精神,为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效能建设,进一步规范网络商品交易秩序,净化网络购物环境,市局决定在本市集中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本次专项行动以网络交易平台、网上商城等交易类网站为重点检查对象,以化妆品、服饰鞋帽、食品和通讯产品为重点检查商品,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及涉外高知名度商标为重点保护对象,查处一批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和违法销售食品的案件,关闭一批违法违规经营网站(网店),督促网络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震慑违法网络经营者,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本市良好的网络商品交易秩序。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市工商系统专项行动的实施,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督促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协调查处、督办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重大案件。市局分管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的领导任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市局网络和新型市场监督管理处、公平处、商标处、消保处、食品处和检查总队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网络和新型市场监督管理处,承担日常工作。 各分局也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本辖区的专项行动。 三、工作内容 (一)以推进网上亮照为抓手,认真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平台应用试点工作。在上半年网上亮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网上巡查暂行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抓好《推进网络经营企业网上亮照工作规则(试行)》的落实,指导和督促网络经营企业依法实施网上亮照,依法查处拒不履行网上亮照义务的行为,提高网上亮照标识的实际加贴率,推进年度网上亮照目标的实现。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加快建立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的要求,认真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平台应用试点工作,加强网络经营企业涉网数据的采集、录入工作,确保网络经济户口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二)以交易类网站为重点对象,督促网络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以网络交易平台、网上商城等交易类网站为重点,对经营规模大、交易频率高、社会影响大的网络经营企业进行集中走访,向其宣传和告知网络经营企业应当履行的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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