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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家庭征个税不可行还是不愿行?

2013/4/7 14:18:15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然难以服众。和谐社会,以人为本。中国人普遍有着传统的家庭伦理观念,家庭是社会的重要细胞,是消费的主要单位,家庭整体收入水平将直接决定家庭成员生活水准。因此,按家庭收入征收个税符合现实国情民意,广大公众特别是家庭负担沉重的家庭对此十分期待。(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当然,按家庭收入征收个税的理想要照进现实,还有许多事要做。比如,我国目前还没有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民众诚信道德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税务部门没有完善的监管机制。个人隐性收入与家庭成员收入,赡养、抚养人口,家庭成员就业、教育等具体情况不好掌握,而且由于社会保障措施尚未广泛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尚未完全打破的情境下,家庭成员的界定还不能单纯以户口本来判断。再比如,税务部门面对无数家庭征税,不便由单位代扣代缴个税,给税务部门增加了工作量与工作难度。实行家庭个税制度确实存在一定的技术障碍。但是,从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执行以家庭为单位认定二套房的实际情况来看,在当前社会征信系统框架内,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多个部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按家庭收入征收个税并非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财政部专家不必急于泼冷水,说“不可行”。

以家庭为单位计征个税即便目前不宜全面铺开,相关部门也可在部分个人征信系统比较完善的发达地区先试先行,为全面推行“家庭个税制”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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