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是否就此对一些提问进行现场答复呢?[2012-06-27 10:22:26] [庞为]: 可以,开始吧。[2012-06-27 10:22:36] [huasm]: 此次普通发票简并后,7月起上海手工发票还存在吗? 如果碰到手工发票(本地、外地)如何处理? [2012-06-27 10:23:04] [庞为]: 新版发票于2012年4月1日正式启用,发票换版过渡期为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此期间新旧版发票同时使用(包括冠名发票),从2012年7月1日起一律使用新版发票,旧版发票停止使用。本市新版普通发票中不再设置手写发票,因此从2012年7月1日起停止使用手写发票,用户可以不接受2012年7月1日以后开具的手写发票。[2012-06-27 10:24:39] [沈广军]: 今年4月1日以后,上海市税务局不再提供收据。现在企业想收回投标保证金,但外地的招投标中心要求提供财政监制的收据,否则不退。收据不提供,给企业造成了很大的不便。请问:(1)是否有文件,明确说明不再使用收据?(2)能否放开收据? [2012-06-27 10:25:09] [庞为]: 由于《上海市企业单位统一收据》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超越了原文件的使用范围,不仅开具经营性收入,而且还开具财政收费的内容,造成发票和票据混用现象十分严重,因此新版普通发票中不再设置《上海市企业单位统一收据》,请详见《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公告》(2012年第3号)。 凡属于经营性收入,应使用税务发票;除此以外的,应由有关部门提供相适应的票据。已经以发函形式告知本市财政、海关部门。 [2012-06-27 10:27:45] [我心深处]: 庞总会:您好 简并票种后,原收据取消。那对于原需开具收据的项目,如代收代付的水电费、房屋租赁保证金等,怎样处理?可以用自制的收据替代吗?如果一定需要开具发票,那对于非涉税项目开具发票需要缴税吗? 期待您拨冗解答,谢谢! [2012-06-27 10:28:10] [庞为]: 根据有关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务,因此,对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不计征营业税。本市普通发票简并票种后,用户可使用本市地税通用机打发票开具水电费代收代付款项,开具发票不能等同于必须缴纳税款,例如免税项目、零税率等。[2012-06-27 10:30:20] [hellomd]: 我司原有进口代理专用发票,该发票结算项目有货款,国外运费,保险费,到岸价总值,银行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