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物业费不发球印花税征税范围(网络配图) 人民网北京6月4日电(记者 杨迪) 6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通过官网纳税咨询栏目对网友提出的6条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全文如下: 一、管理费是否也要合并到租金中一起缴印花税? 问:企业将一套房屋出租,签订的租赁合同上明确记载租金金额和管理费金额,并注明管理费是代物业管理公司收取。请问,管理费是否也要合并到租金中一起缴印花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由于在税目税率表中,没有列举物业费相关的服务项目,因此物业费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上述企业所签合同在分别列示两种经济事项的基础上,应分别计算,只对房屋租金部分,按财产租赁合同记载的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二、购买二手车如何取得车购税完税凭证? 问:购买二手车如何取得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7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应当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购买已经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应当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的,按征管法的规定处理。 三、工程监理合同是否需要贴花? 问:工程监理合同是否需要贴花?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企业与监理公司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上述列举的印花税征税范围,不缴纳印花税。 四、如何确定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的时间?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