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
(一)着力构建上下联动的“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机制。在国家层面,建立了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三方组成的上海市“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紧密型的工作班子,及时研究和解决改革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在本市层面,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由财政、税务和有关产业主管部门组成的上海市“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建立了各部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在区县层面,17个区县也参照市里的模式成立了协调服务小组,认真落实国家和本市的各项试点政策,切实做好对试点企业的综合服务工作。通过中央部委、市、区县政府的三级联动,强化对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推进和统筹协调,为全市“营改增”改革试点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障。 (二)进一步细化完善“营改增”改革试点具体操作办法。一季度,市财税部门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家出台的“营改增”改革试点方案、实施办法和过渡性政策的基础上,从上海的实际出发,重点在加强税收征管、规范财务会计核算和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等方面,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的具体实施细则和工作规程,进一步细化完善与“营改增”改革试点相配套的纳税人资格认定、增值税纳税申报、减免税优惠政策过渡安排、财务会计核算,以及纳税评估、风险预警和税务稽查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营改增”改革试点的财税管理制度体系,有效地确保了全市“营改增”改革试点的平稳运行和有序推进。 (三)及时制定与“营改增”改革试点相配套的本市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一季度,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财税部门在测算分析和动态了解试点企业税负变化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明确的“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税制改革原则和要求,结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及时研究制定了本市过渡性财政扶持的配套措施,设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财政扶持资金”,并专门制定《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还印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企业税负变化申报表》),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对因新老税制转换而产生税负有所增加的试点企业,按照“企业据实申请、财政分类扶持、资金及时预拨”的方式,实施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基本消除了部分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