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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相关负责人解答个税热点问题

2013/4/23 18:09:42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文)规定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2012-04-11 11:20:18  ]
[ 所得税司巡视员 卢云 ]  该情况可以按照财税[2012]1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即:从2010年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起,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2012-04-11 11:20:18  ]
[ 主持人 ]  卢巡视员,现在时间已经不多了,我们再回答两个网友的问题,可以吗?[  2012-04-11 11:24:08  ]
[ 所得税司巡视员 卢云 ]  好的。[  2012-04-11 11:24:08  ]
[ wangping720701 ]  总局所得税司领导,你们好。我想问一个问题:研发费加计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8】116号)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税发【2008】362号)中所指的研发费口径是否一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扣除及加计扣除过程中研发费的口径是怎样规定的?谢谢。[  2012-04-11 11:25:58  ]
[ 所得税司巡视员 卢云 ]  上述文件中研究开发费的归集口径并不一致。具体口径及归集范围可参照上述文件的规定。[  2012-04-11 11:25:58  ]
[ tswear ]  针对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事项,国税函[2009]212号规定:“技术转让成本是指转让的无形资产的净值,即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在资产使用期间按照规定计算的摊销扣除额后的余额。”在实际中公司都未对转让的技术进行资本化处理而是费用化处理了,因此无法从账面取得无形资产净值,请问应如何确定技术转让的成本?  [  2012-04-11 11:28:43  ]
[ 所得税司巡视员 卢云 ]  企业应按照国税函[2009]212号文件的具体要求确定其无形资产的净值,未按规定处理的,应通过账目调整或其他合理方式加以确定。[  2012-04-11 11:28:43  ]
[ 主持人 ]  访谈即将结束,感谢卢巡视员做客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您再与网友交流一下吧。[  2012-04-11 11:31:18  ]
[ 所得税司巡视员 卢云 ]  从大家提出的问题,感受到大家对税法的关注与熟悉程度愈加达到较高的程度,感谢广大网友的积极参与。[  2012-04-11 11:31:18  ]
[ 主持人 ]  由于时间关系,本次访谈到此结束,也感谢广大网友的积极参与。再会。[  2012-04-11 11:31:41  ]
    4月11日,正值全国第21个税收宣传月期间,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就个人所得税等问题接受在线提问。
    交通费、餐补、通讯补贴、误餐费是否计征个税?
    有网友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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