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许善达却认为,中国当前社会管理的条件、信息系统条件都还不允许以家庭为单位征收。比如,农村孩子考到城市然后参加工作,从道德上来讲,挣的钱需要养老家父母,但从法律上讲,他们却不是一个家庭,所以遇到这样的情况到底是该扣除还是不该扣除,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如果依然要扣税,对于一些有父母要养的、有困难亲戚的、有兄弟姐妹要资助的人来说,是一种很大的负担,跟中国传统道德也有冲突,赡养父母就变得不被法律承认。
应每隔两三年调整一次 事实上,从1994年开始,个人所得税进行了几次改革,但改革的焦点均侧重于“减除费用标准”的技术性政策调整上,而在制度性改革方面均未取得实质性进展,限制了个人所得税功能的发挥。对此,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建议,应当适时转移广大公众对于提高“减除费用”的关注,坚持“普遍纳税、家庭扣除、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方向。 “个税起征点并不是越高越好。”贾康表示,个税改革的方向应是走向综合后的超额累进,优化再分配抽肥补瘦,考虑物价波动因素,按家庭赡养负担区别对待。如果能够优化个税的话,以后应该考虑有一个常规的制度设计,每隔3年随物价调整一次,如果觉得3年长了每隔两年行不行,也是可以讨论的。 许善达也认为,个税不必要规定具体的起征点,它应随着CPI的变化动态调整,并且与CPI挂钩。应该搞一个参照CPI因素的公式,而个税起征点提高标准是CPI涨幅的2倍左右较为合适。 目前来说,对个税起征点的争议较大,又刚调不久,今年年内再调的可能性似不大。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