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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2013/3/12 16:26:33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应当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而未办理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法定代表人有本规定第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企业登记机关检举。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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