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8日发布公告,公布了45户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2011年度检验的企业名单,限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工商总局申报年检,否则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表示,上述45家企业未按时接受年检,8月6日对其进行了电话催检,8月29日又通过邮件送达了催检通知,责令其9月14日前申报年检,但至今当事人仍未申报年度检验。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