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90天内单据齐全申报出口退税,但现在规定,发货前必须取得增值税发票。此规定对外贸公司影响非常大,一是资金需求量加大,成本增加。二是各地的税务管理不一样,有的工厂不能及时的开具发票,会有时间的稍微滞后,三是加大了外贸公司的风险,因为出现索赔问题,工厂会极不配合,容易造成重大亏损。 请问能否规定一个时间,比如在出口报关后,多少天内开具发票,给企业一个缓冲期。谢谢 目前税务机关审核新办外贸出口企业,按月审核并办理退税,但是由于外贸企业在其他电子信息齐全的情况下还要要审核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稽核信息,很多企业由于开具发票时间较晚和认证不及时,导致稽核信息不能较早接收,所以很多企业的退税当月不能审核通过。 一般是开具发票的第3个月可以收到稽核信息,这类情况会造成企业退税的不能及时审核通过,同样影响到资金的使用。基于以上原因我们为保证企业在相关单证无误的情况及时收到退税而做出的管理措施。对你所提出的需求我们会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好调研做出适当调整。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