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为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相关工作,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的申报缴税方式,省局制订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电子报缴办税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电子报缴办税工作方案
为满足我省“营改增”试点改革纳税人多元化申报缴税的需求,根据《省局关于印发〈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个体工商户委托金融机构划缴税款工作规程(暂行)〉的通知》(鄂国税函[2008]270号)、《省国税局关于进一步推行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工作的通知》(鄂国税函[2010]138号)和《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涉税事项的公告》(2012年第15号)等文件的规定,省局决定在“营改增”试点改革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中推行电子申报、电子缴税办税业务。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行范围国税机关依托互联网络、国税机关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局域网以及专门软件和数据库技术,为纳税人提供安全、快捷的电子申报、电子缴税和电子入库服务。下列纳税人属于推行范围:
(一)“营改增”行业中,属于地税部门移交,并在采集核查时明确表示同意选择电子申报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意向的企业,应当实行电子申报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方式;
(二)“营改增”行业中,新开业的企业和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实行电子申报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
(三)“营改增”行业中,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委托金融机构划缴税款;
二、实施步骤对试点纳税人推行电子办税业务,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办理税务登记。于2012年10月31日前,根据试点纳税人信息采集的工作要求,及时采集其征管信息,统一录入税务登记信息,发放证件。对2012年12月1日以后新开业的“营改增”范围内的纳税人按照正常税务登记管理要求办理税务登记。
(二)开展宣传培训。于2012年11月10日前,主管国税机关联系电信、联通部门,协助技术服务商,对试点纳税人进行电子申报培训。同时加强电子申报和电子缴税方式的宣传引导,搞好纳税服务工作。
(三)签订三方协议书及填报表格。根据试点纳税人的选择,于2012年12月15日前,主管国税机关组织试点纳税人,与其开户银行签订财税库银横向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