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生产管理
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开展极薄煤层、薄煤层、厚煤层等开采技术研究,鼓励生产企业采用无煤柱、充填等开采技术,提高资源回采率。
特殊和稀缺煤类矿井采区回采率:薄煤层不低于88%,中厚煤层不低于83%,厚煤层不低于78%。
第十三条 生产企业不得超能力生产,不得使用落后工艺,不得采厚弃薄、采易弃难。
第十四条 国家鼓励生产企业在安全、合理、经济的前提下,对特殊和稀缺煤类进行复采或者开采边角残煤和极薄煤层等。
第十五条 生产企业应当制定管理制度,对采区回采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生产企业采区回采率等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抄报国务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 国家对在特殊和稀缺煤类保护和开采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达到本规定要求且考核优秀的生产企业,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煤矿项目核准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第十七条 因地质条件、安全条件等原因,造成采区或者工作面资源无法开采回收的,生产企业应当及时制定处理方案,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核销。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将审查结果抄报国务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并抄送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第十八条 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生产企业的煤矿储量年度报告,将审查结果抄报国务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并抄送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第四章 加工利用
第十九条 国家鼓励开展选煤技术研发,提高精煤产率。特殊和稀缺煤类应当全部洗选。
第二十条 经洗选加工的优质特殊和稀缺煤类应当优先用于冶金、化工、材料等行业。限制特殊和稀缺煤类作为燃料直接利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要求,未达到规定回采率的,由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达不到规定回采率的,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 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的罚款。
(一)超过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安排的产量限额进行生产的;
(二)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七条要求制定处理方案并报审核;
(三)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要求报送煤矿储量年度报告。
第二十三条 国家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