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企业风险管控体系
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和各省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的指导,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特别要关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中央企业集团、中央 和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所有主板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相关问题解释第1号的通知》(财会〔2012〕3号)、《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相关问题解释第2号的通知》(财会〔2012〕18号),以及财政部办公厅、证监会办公厅《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财办会〔2012〕30号)要求,成立或指定专门工作机构,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梳理风险管控流程,完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优化内部信息系统,开展内部控制评价,积极推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已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其他企业比照以上要求处理。
四、加强监督,继续督促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做好年报工作
专员办和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督促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学习和领会本通知和企业会计准 则、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相关规定,切实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密切关注国际方面和我国当前经济形势可能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在评估财务报告重大风险时,应充分考虑本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保证执业质量,防范执业风险,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应当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做到实质性统一。
五、强化财政监管,不断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一)专员办和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强化和完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有机结合的监督模式,充分利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创新会计监督方式和手段,坚持把会计监督作为确保企业会计准则有效执行的重要手段。在2013年开展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时,应当继续将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
(二)专员办应当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工作的通知》(财监〔2009〕6号)的要求,结合对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