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一中院就两名“80后”淘宝店主境外代购大量商品偷逃税款的走私案件作出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刘欣欣、范琳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以两人共181000元的罚款,扣押在案的走私物品予以没收。据了解,该案系上海首例因海外代购偷逃税款被刑事处罚的案件。
现代快报记者 张波
事件
两店主因代购被判有期徒刑
根据媒体报道,2012年4月9日,犯罪嫌疑人范琳从韩国首尔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选择无申报通道入关。上海海关关员在其携带的两个拉杆箱和四个袋子里查获化妆品386件、粉饼盒18个、光疗仪7台、包40个、手机套2个、皮夹15个、手表5块。
据范琳称,化妆品、粉饼盒、光疗仪是受其朋友刘欣欣所托携带入境,其余物品皆准备在自己经营的淘宝网店销售。经鉴定,范琳携带入境的超量免税品涉嫌偷逃税款8万余元人民币。同年5月23日,刘欣欣在经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境时,被海关关员在行李中查获包17个、手表2块、化妆品288件,共计307件。犯罪嫌疑人刘欣欣称,其携带入境的物品订购于韩国免税店,准备带回国内销售。
海关在调查中发现,早在2010年9月,范琳就曾因携带325件化妆品入境未申报,被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行政处罚。
刘欣欣、范琳均供述,两人系淘宝网店店主,通过在“乐天”免税店官网订货、再至韩国“乐天”实体店取货进行商品代购,并将这些商品放在自己网店销售。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欣欣、范琳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普通货物入境,偷逃应缴税额分别为9.9万余元及8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法院认定被告人刘欣欣、范琳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以两人共181000元的罚款,扣押在案的走私物品予以没收。
疑问
补税了事行不通了?
南京市民应琴(化名)在得知上述案件后感到十分惊讶,她自己的代购事业刚刚起步。“因为我的好朋友在美国,所以我们刚刚开始打算做一点代购生意。”应琴表示,她的朋友从美国发来了第一份商品价目单。春节前,应琴的朋友趁春节回国的机会,把代购的商品带回来,这样就省下了邮费。
可能是由于所带的东西较多,这批商品也被海关扣了下来。“一共有几个包,几个钱包,两双鞋子,还有一些小东西”,最后补缴了近万元的税款才拿回了货品。应琴表示,由于这部分税款在代购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在内,导致买家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