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被认为是我国税收改革最重要的抓手,也是日后我国税收、公共财政的风向标。
营改增的目标是减轻企业负担,发展服务业。减轻企业负担是为了让利于企业,发展服务业是为了调整经济结构。更重要的是,营改增是调整地方与中央财政税收分成的先兆。
根据试点情况,营改增存在两大问题:一是某些行业税收增加;二是地方财政收入减少。如果不改变这些问题,将衍生出两大负面效果:税收增加的企业抵制营改增,进而误解税收改革;地方财政收入下降将导致地方更加依赖土地财政,地方政府或者暗中反对营改增,或者放开手发展房地产业,两者必居其一。
营改增后交通运输行业的物流企业负担大增。
据测算,上海启动“营改增”试点后,物流行业的实际税负成本增长了近一倍。原先适用3%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其税率上升到11%,由于交通运输企业的大型运输工具不需要每月采购,燃油费、过路费等在抵扣增值税时相对严格,营改增意味着物流企业税收负担上升8个百分点左右。据武汉市国税局介绍,试点仅一个月,物流运输行业试点首月申报缴税8260万元,平均税负达到了5.55%,较原3%的营业税税率偏高。
营改增之后,地方税收收入将减少。为推广营改增,目前的权宜之计,是将营改增之后的收入全部返还给地方政府,此举不可能长久。即使保持目前营改增收入全部纳入地方财政篮子的格局不变,营改增的降税负担也将落到地方政府头上,从理论上地方政府要补贴税收负担加重的企业。2013年许多试点省市纷纷下调财政收入目标,为未来改革留空间。从长远看,营改增后,不可能保持目前的返还制度,地方与中央政府的分成比例必然重新划分。
如果不降低物流等行业税负,不改变地方政府补贴的复杂,很难摆脱指责;如果不尽快建立地方政府的合法合规的税费、预算体制,营改增将加剧地方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的沉疴,地方政府依靠土地收入、隐性负债平衡财务的现象将愈演愈烈。
营改增在试点过程中的微调值得关注。微调能够体现中央政府减税与加强服务业的决心,也能够细致地体现出改革主导者改善中央与地方税制、建立合法合规的地方税收体制的努力。目前微调未现端倪。
1月11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披露,“江苏省财政厅厅长刘捍东在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表示,营改增中涉企税负增加的现象,将从2013年起得到彻底的解决,在交通运输物流业,将全部执行一般纳税人的简易征收办法,增值税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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