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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到发票未到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2013/3/20 23:49:06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2号)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发生、按当时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符合资产损失确认条件的损失,在当年因为各种原因未能扣除的,不能结转在以后年度扣除,但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追补确认在该项资产损失发生的年度扣除,而不能改变该项资产损失发生的所属年度;企业因以前年度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审批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缴,抵缴不足的,可以在以后年度递延抵缴;企业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如出现亏损,首先应调整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然后按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审批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缴,抵缴不足的,可以在以后年度递延抵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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