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本市启用<电子缴款凭证>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5号)规定,本市纳税人通过网上电子申报缴税(费),网络扣款成功的,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后,可使用CA证书登陆电子申报客户端软件进行《电子缴款凭证》下载、查看和打印操作。《电子缴款凭证》在本市范围使用,需与银行对账单电子划缴记录核对一致方有效,以此取代《电子报税付款通知》作为记账核算凭证,其效力与《电子报税付款通知》一致。加盖纳税人单位公章的《电子缴款凭证》可作为税务机关受理退库申请的有效凭证。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