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征12年后,投资税明年退出历史舞台
1991年正式实施、2000年停征至今,随着国务院一纸令下,备受关注的投资税被宣告自2013年1月1日起退出历史舞台。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发第628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决定》修改和废止了部分行政法规,其中包括1991年4月16日由第82号国务院令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
投资税前身是建筑税
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20日指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简称投资税)的前身是建筑税。为配合国家投资计划管理、控制投资规模和调整投资结构,国务院于1983年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税征收暂行办法》。1987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税暂行条例》,对原建筑税暂行办法作了修改。1991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并于同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建筑税。
这位负责人指出,投资税以在我国境内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内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对外资企业和个人不征收,按照14个行业类别实行差别税率。投资税的开征,在调控国民经济、遏制投资膨胀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继续保留的意义不大
曾被视为“计划经济色彩较浓”的投资税于1991年正式实施、2000年起停征至今。
目前,投资税是我国现行税制中唯一暂停征收的税种,且停征已长达12年。
“投资税的开征,在调控国民经济、遏制投资膨胀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说。
不过,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为了鼓励社会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减轻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国务院决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投资税,一直延续至今。
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从目前来看,投资税计划经济色彩较浓,政策效果往往滞后于经济形势发展,调控的力度和时限客观上难以准确把握,运用不当反而会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这位负责人强调,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抑制产能过剩和调整投资结构,主要应依靠国家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法规等经济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措施,在我国继续保留投资税的意义不大。
取消该税,更好彰显税制公平
当前世界经济复苏的曲折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凸显,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认为,投资税实际上是在当时经济过热背景下出台的,是一种旨在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