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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12年个人住房房产税有关事项的提示

2013/3/23 17:54:22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根据《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办理缴纳当年度应纳税款。为了方便纳税人缴纳税款,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问:个人住房房产税有哪些缴税渠道,服务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主要有税务专窗、有关银行和付费通网站三个缴税渠道,具体安排如下:   (一)税务专窗   1.应税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办公时间。   2.各区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个人住房房产税专窗,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   纳税人到税务专窗缴税的,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通过POS机当场缴纳税款并取得完税凭证。   (二)有关银行   1.即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纳税人可到就近的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自营)在本市办理个人业务的营业网点使用银行卡或现金缴税。   2.银行网点的服务时间与日常办理个人业务的时间相同,具体可咨询有关银行。   (三)付费通网站   即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24时,纳税人可登录付费通网站(网址:www.shfft.com)按照网上流程缴税。   二、问:当年度应缴纳的个人住房房产税税款如何确定?   答:税款从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税额。   (一)凡在2011年取得产权的应税住房,2012年应缴纳税款为认定通知书中确定的年应纳税额。   (二)凡在2012年1月至11月期间取得产权的应税住房,2012年应缴纳税款按以下公式计算:当年度应纳税款=年应纳税额÷12个月×当年度应纳税月份数。    三、问: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答:纳税人到税务专窗和银行缴税时应携带产权人之一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问:没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能不能办理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   答:没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纳税人有以下两个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的渠道:   (一)到应税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办理缴税,并带好产权人之一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应税住房的产权证原件。   (二)登录付费通网站按照网上流程缴税。   (说明:其他缴税渠道只受理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纳税人办理缴税。)   五、问:缴税时发现纳税信息有误怎么办?   答:如果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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