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对内资企业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利好政策,企业要充分运用这些政策,但企业一定要注意参考同行业的正常工资水平,如果工资支出大幅超过同行业的正常工资水平,则税务机关可能认定为“非合理的支出”,而予以纳税调整。
(5)借款费用
新所得税法上根据借款费用的不同性质,对其处理方式也做了不同规定,有些予以资本化,有些予以费用化,有些虽可列入费用但需纳税调整。企业可以考虑以下三个方法节税:①当企业处于亏损年度或有前五年亏损可抵扣时,利息支出应尽可能资本化;②当企业处于盈利年度时,利息支出尽量予以费用化,以期达到费用极大化目的;③应尽量向金融机构贷款,以免税务机关对超额利息的剔除。
(6)公益性捐赠的扣除
新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允许在税前扣除。这项规定与原所得税法有很大的差异:①扣除比例变化,原税法规定内资企业用于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外资企业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可以扣除;②扣除的税基不同,原税法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新所得税法为年度利润总额。如果存在纳税调整项目,年度利润总额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不同的数额,可能差距很大,企业在考虑对外公益性捐赠能否扣除时,一定要注意正确计算扣除基础,准确把握可扣除的量。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