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有哪些?我们上海工商注册服务中心整理了一份资料,供大家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7]99号 一、减免税的报批范围 凡依据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减征或免征应缴税款的,属于减免税的报批范围。超出这个规定范围的,不得报批减免税。 对于符合规定报批范围的减免税,由纳税人提出减免税申请,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执行。未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纳税人一律不准自行减免税。 二、减免税申请 纳税人申请减免税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如下书面资料: (一)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减免税的依据、范围、年限、金额、企业的基本情况等; (二)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报表; (三)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四)根据不同的减免税项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税务机关应随时受理纳税人的减免税申请,但减免税受理的截止日期为年度终了后2个月内,逾期减免税申请不再办理。 四、减免税审批权限 审批减免税,应当按照权限要集中的原则办理,不搞层层下放。具体是: (一)地方级企业的减免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或确定。 (二)中央级企业的减免税,属于纳税人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及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年度减免所得税额达到或超过100万元的,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其余企业的减免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审批或确定。 五、减免税审批程序 (一)纳税人申请减免税,必须通过主管税务机关逐级上报,审批机关不直接受理纳税人的减免税申请。 (二)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后,必须对申请内容逐项核实,提出具体的初审意见和报告,并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 (三)上级税务机关接到下级税务机关的减免税报告后,要按照审批权限规定及时进行核报或审批。对金额较大或影响面广的减免税事项,要进行专题调查,核实情况后,再作出决定。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