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公司注册|注册外资公司|上海注册公司0元办证费|免费提供地址地

  注册公司,来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热线:021-51001929服务热线:021-51860111
站内搜索: 您的位置注册公司|公司注册|注册外资公司|上海注册公司0元办证费|免费提供地址地 > > 财税管理 > 文章内容

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铁路运输企业税收收入划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2013/3/23 23:36:52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铁路运输企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分享的企业所得税(含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核定的分配比例调整为各地方收入。   (三)对2012年已经就地缴入注册地国库的跨省合资铁路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40%部分)中,按照中央财政核定的比例应属于其他省市分享的部分,年终结算时,由注册地财政上解中央财政,再由中央财政分配到相关地区。   (四)财政部于每年1月初按中央总金库截至上年12月31日的铁道部集中缴纳的铁路运输企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含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待分配收入进行分配,并在库款报解整理期(1月1日至1月10日)内划转至地方国库;地方国库收到下划资金后,金额纳入上年度地方预算收入。地方财政列入上年度收入决算。各省市分库在12月31日向中央总金库报解最后一份中央预算收入日报表后,整理期内再收纳的铁道部集中缴纳的铁路运输企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含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统一作为新年度的缴库收入处理。   (五)已经达成跨省分配协议的合资铁路税收,可按照明确后的跨省合资铁路收入分享入库办法执行。   (六)当年新投入运营的跨省合资铁路,其缴纳的税收暂按里程因素所占比例在相关地区分配,第二年开始按照相关省份铁路客、货运周转量和运营里程等因素所占比例在相关地区分配。   (七)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要加强对跨省合资铁路企业税收分配情况的监督检查。   附件:1.铁道部集中缴纳的铁路运输企业税收收入分配比例情况表   2.跨省合资铁路税收收入分配比例情况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2012年9月7日 附件: 财预〔2012〕383号附件1-2

上一页  [1] [2] [3] [4]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相关文章列表
关于本站 - 网站导航 - 招聘英才 -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