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 营改增工作正式步入运作轨道。本月6日,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出通告,明确指出:深圳将于11月1日起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通告中的“营改增”细则对征税行业和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说明。
昨日,深圳市国税局向媒体通报:深圳将有54606户企业涉及“营改增”,其中交通运输业企业4294户,鉴证咨询服务企业11257户,文化创意服务企业12795户,物流辅助服务企业8032户,信息技术服务企业5503户,研发和技术服务企业11559户,有形动产租赁企业1166户。国税部门将定时间、定任务、定标准,确保深圳“营改税”工作顺利实施。
“遗漏企业”可自行前往国税机关进行登记
记者了解到,目前深圳国税部门已接受地税部门提供的第一批“营改增”企业电子数据清单,初步筛选出试点纳税人54606户,并通过清单内的企业名单和联系方式告知企业前往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和税种核定。但由于此次“营改增”涉及的企业较多,难免会有疏漏的情况存在,根据《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的规定,对于属于“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的企业,企业可自行前往国税机关办理相关税务登记。
“营改增”后深圳(1+6)行业税负变化将出现三种情况
据悉,深圳“营改增”试点行业采用上海“1+6”模式,即交通运输业这一个大行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下的六个小行业。
“依据全市营业税改增值税样板企业数据测算,改革后,受“营改增”影响,深圳(1+6)行业税负变化出现三种情形。”深圳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三种情形主要表现为:一是交通运输业和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的税负略为上升。二是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文化创意服务业和鉴证咨询服务的平均税负稍有下降。三是小规模纳税人在改征增值税后直接采用3%征收率,税负普遍大幅下降。如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改革后增值税税率为17%,较营业税5%的税率高出12%个百分点。“虽然税率调高,但经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的,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的情况下,改革后,该行业平均税负应该是有所下降。”
该负责人还称,深圳市实施“营改增”改革后,在先行试点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中,除交通运输业平均税负略为上升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