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所涉及的法律法规除了税收情报交换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外,还包括涉及税收管理信息的有关国内法。第二阶段主要审议税收透明度和情报交换标准在各个国家(地区)的执行情况。鉴于我国税收情报交换工作实践较为成熟,我国于2011年初向全球税收论坛申请将第一、第二阶段合并审议,得到批准。 积极应对同行审议 2011年10月28日,全球税收论坛秘书处将同行审议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调查问卷发给税务总局,标志着中国接受全球税收论坛同行审议工作的正式开始。调查问卷的问题涉及包括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在内的20多个单位。 国际税务司这位人士说:“虽然按照全球税收论坛同行审议有关规定的要求,中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和情报交换协定已采用税收透明度和情报交换的高标准,但是对照论坛审议标准,仍有许多不明确的事项,如无记名股票信息、信托信息等,所涉及的法律已超出税法范围,所涉及的业务也超出税务部门的职责范围,因此需要各个部门的通力配合。” 税务总局对调查问卷列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于同年12月2日,税务总局向全球税收论坛正式提交了有关中国内地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合并同行审议的调查答卷,答卷做了768个法律条文电子链接,使所有技术点都有对应法律依据支撑。12月12日~14日,全球税收论坛委派审议员到中国进行现场审议。税务总局会同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等19个单位,与审议员进行了座谈,澄清了审议员提出的400多个问题。外国专家对中国同行审议的前期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全球税收论坛秘书处审议中国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根据调查答卷和现场审议情况撰写了中国审议报告初稿并于2012年2月发给税务总局。按照全球税收论坛秘书处的统一安排,中国审议报告初稿被安排在当月举行的巴西同行审议小组会议上进行预审。通过对报告初稿的研读,工作小组提出与无记名股票相关的一些问题,主要涉及证监会、工商总局等相关业务部门。 国际税务司这位人士表示,从历次同行审议小组会议来看,无记名股票问题为焦点问题,经常引发激烈讨论,中国审议也可能面临同样情况。如果讨论后没有达到相关标准,中国审议报告有可能会有条件通过,即报告通过后全球税收论坛会要求我国限期修改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预审情况,税务总局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