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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公司开具的发票不可抵扣相应进项税额

2013/4/11 17:43:09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不在车管部门登记车辆是否缴纳车船税?建造保障性住房能否免缴土地使用税?境外公司开具的发票可否抵扣相应进项税额?新华社消息称,6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针对近期纳税咨询热点进行了统一解答。

  纳税服务司介绍,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发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境外公司开具的发票不属于上述票据类型,不属于增值税抵扣凭证,因此,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纳税服务司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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