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开展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试点;探索股权投资公司制企业变更为合伙制企业;试点开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信托登记;在浦东新区开展经营性内外资养老机构工商注册登记试点……今天上午,上海市工商局和浦东新区政府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出台进一步推进浦东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16条政策措施,探索从市场准入到市场监督各方面突破性的、可行的举措。上海市政协副主席、浦东新区区长姜樑出席会议。
此次推出的16条政策措施主要包括深化企业市场准入改革,发挥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突破口作用,争创国家改革示范区;大力提升服务效能,支持市场要素资源集聚,推进“四个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加强关键环节改革创新,落实重点产业支持政策,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区建设;创新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社会管理新格局等四个方面,突出体现了在浦东先行先试、不断深化改革开放,重点支持浦东加快建设“四个中心”核心功能区,深化市场准入改革和加强市场监管并举等特点。
发布会现场,市工商局副局长陈学军对16条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的解读。东方网记者了解到,16条政策措施中,部分政策有望突破现行体制机制和政策瓶颈:如探索股权投资公司制企业变更为合伙制企业,能改变原来股权投资公司制企业必须先注销、才能重新设立合伙制企业的模式,可直接变更为合伙制企业,有助于促进私募股权基金的规范发展;探索不涉及前置审批的企业住所与经营场所各自独立注册登记,系借鉴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有助于加强对企业的实际监管;试点开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信托登记,能够通过对股权信托进行备案,进一步明确股权信托的法律关系,从而更有效地反映合法股权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提高信托产品的透明性和公信力,进一步发挥股权的财富价值,促进信托业的规范发展。
部分政策改革创新力度较大,体现了对浦东“4+3”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的支持:如支持新型金融机构及金融服务机构、专业保理等行业发展、发展非银行系融资租赁企业等政策,有助于推动浦东建设国际金融市场体系;试点登记航运经纪企业,探索允许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单机单船融资租赁项目子公司(SPV)实行住所集中登记、且可与母公司住所相同等,有助于培育发展浦东的国际航运服务体系;研究制定公司股权激励工商注册登记办法,有助于推动建立有利于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分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