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公告,4月15日起,海关开始实行新进口物品完税价格和税率表,一些进口物品完税价格上调,部分进口物品的税率下降。
海关总署表示,这次调整反映了市场变化情况,不涉及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的调整,进境旅客仍可免税携带进境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自用物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度也未作调整。
进口物品是指旅客进境时随身携带的在境外购买的物品和个人自境外邮寄的物品,不是贸易渠道进口的商品。因此这次完税价格和税率调整不会对市场上公开销售的商品的价格产生影响。
和以前的政策相比,公告调低了一些进口物品的税率,如摄影设备、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税率从20%降至10%。而化妆品税率50%,食品、饮料税率为10%,箱包及鞋靴税率10%,这和以前是一样的。
海关还调整了部分物品的完税价格,有升有降。升的方面,如香水每瓶按300元计价征税,而此前是每瓶100元;眼霜每瓶计税价格从100元提高至200元,精华液计税价从每瓶150元调高至300元。降的方面,如笔记本电脑从统一按5000元征税调整为键盘式笔记本每台按2000元征税,触屏式则另行确定。
根据新政策,旅客进境携带物品若超出海关规定,其应缴纳的进口税可能发生变化。比如,现在键盘式笔记本电脑的完税价格调低为2000元、税率也降为10%,这样一台电脑只要交200元的税,比以前少了800元。
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根据有关规定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审定或估定后通过估价确定的价格,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对进口物品,海关一般采用同类产品的中间价作为完税价。海关新公告规定,如果旅客实际购买价格是海关完税价格的1/2以下或2倍以上,则根据实际成交价格完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