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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出售已使用过的小轿车是否交增值税?

2013/4/27 11:33:45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出售已使用过的小轿车,是否需要交增值税?还涉及其他税种吗?

  答:(1)是的。根据下列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出售使用过的小轿车需要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三)转让财产收入;…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第三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具体请参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出售使用过的小轿车,取得的收入应并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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