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之一,逾期未按要求整改的; (二)向使用单位强行销售计算机、打印机等通用设备及软件或其他商品的; (三)以税务机关的名义进行有偿设备更换、软件升级及推销其他商品的; (四)一年内各级税务机关接到的有效投诉超过10起的; (五)向未持有《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安装使用通知书》的纳税人发售专用设备的; (六)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据本办法进行监督管理的; (七)由于违反法律和法规行为,造成无法正常为使用单位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与服务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解释。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