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录“市工商局公众信息网”“在线办事”“内资企业登记年检”。 为进一步方便广大创业者创办微型企业,提高创业者创办微型企业的效率。市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2012年2月1日起,在互联网启用微型企业网上预申请系统,为微型企业创业者提供微型企业创业的预申请。 一、网上预申请的范围及对象 2012年申请创办微型企业的创业者,均应先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申请,经工商部门预审查通过后,再向创业所在地工商所提交正式申请资料。工商所不再直接受理微型企业创业申请。 二、网上预申请的进入方式 1.重庆微型企业发展网http://www.cqwq.gov.cn,点击“微型企业网上预申请”; 2.微型企业创业平台http://www.wqcypt.com,点击“微型企业网上预申请”; 3.市工商局公众信息网http://www.cqgs12315.cn,点击“内资企业登记年检”进入“重庆市工商局网上办事平台”,点击“网上登记”“微企预申请”; 三、网上预申请的程序 1.网上预申请。进入重庆工商红盾网“网上办事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点击“网上登记” “微企预申请”,根据网上的相关要求和说明,如实填报微型企业申请的各项内容,点击“提交”按钮,交由登记机关进行网上预审查; 2.工商所网上预审查。工商所将根据创业申请的先后顺序,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预审查,预审查结果由信息系统通过手机短信和网络告知。未通过预审查的,根据网上提示进行修改或改正,并可重新提交预申请; 3.现场申报。网上预审查通过的,须打印《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由创业者在相应栏目签字(如是多位“九类人群”创业者申请创办一户微型企业的,每位“九类人群”创业者各提交一份创业申请书),备齐其它相关资料,到创业所在地工商所正式申请。 4.工商所审查。提交纸质资料与网上申请信息一致的,工商所受理其创业申请。 四、创业者进行现场申报应提交下列资料 1.《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网上预审查通过后,可双面打印获得); 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等);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属于“九类人群”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即证明申请人属于“九类人群”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毕业证、下岗失业证、残疾证等) 5.经营场地证明; 6.其它需提交的资料。 五、注意事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