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部门明确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
1月14日,财政部、国税总局下发通知,对居民企业转让居民企业技术转让范围、转让合同等方面做出明确。
通知规定,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此外,通知还明确规定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追溯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2.上海、重庆试点房产税
2011年1月27日,上海重庆宣布次日开始试点房产税,上海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新购房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购房,税率暂定0.6%;重庆征收对象是独栋别墅高档公寓,以及无工作户口无投资人员所购二套房,税率为0.5%-1.2%。
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施行
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凸显了方便纳税人使用发票,加大打击各种发票犯罪活动等方面的内容。 简化了发票领购程序,从正面引导纳税人合法使用发票,拒用假发票。此外,对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作了进一步细化,增强了可操作性,并增加规定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有效防范虚开发票行为,同时也加大对发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4.国税总局明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相关问题
4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4号),明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六方面内容。公告对到期应支付而未支付的所得扣缴企业所得税问题、担保费税务处理问题、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征税问题、融资租赁和出租不动产的租金所得税务处理问题、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扣缴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和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等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公告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公告施行前发生但未作税务处理的事项,依据公告执行。
5.海南离岛免税政策5月1日实施
3月24日上午,海南省政府召开“海南开展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新闻发布会,公布海南离岛免税政策,该政策将于4月20日试行,5月1日正式实施。
离岛免税政策适用于年满18周岁、乘飞机离开海南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