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代表处注册登记时必须设置一名首席代表,除此以外,还可以配置一般代表。代表处在经营活动中,也可以随时增加或更换一般代表处。 那么,外资代表处新增一般代表处需要哪些材料呢?
1 、 首席代表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 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的关于人员(首席代表、代表)变更的申请书;
3 、 外国(地区)企业关于常驻代表机构人员(首席代表、代表)的任免书和新任人员的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4 、 登记证、 IC 卡(电子版登记证);
5 、 被撤销代表的工作证;
6 、 外国(地区)企业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但是,如果一般代表为大陆籍的,代表处在办理新增一般代表手续时,在提供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要提供与上海涉外人事代理机构的劳动合同。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