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机构设立、变更,以及代表机构的登记证、代表证遗失或者毁坏的,外国(地区)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告。变更具体是指代表机构名称、首席代表姓名、业务范围、驻在场所、驻在期限、外国企业名称及其住所变更的,应当办理公告。撤销、增加代表属于备案事项,不需办理公告。凡依法公开发行的报刊,如中国工商报、人民日报、解放日报等,均可作为本市登记机关指定的媒体,外国(地区)企业应当在取得新设或变更的登记证后,自行及时办理公告。未依照规定公告设立、变更情况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吊销登记证。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