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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证件骗取营业执照”行为如何认定?

2011/8/28 16:57:18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银行进帐单是银行出具的反映企业股东或出资人向企业出资情况的重要凭证,也是验资报告的重要依据。伪造银行进帐单是致使验资机构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直接原因。

        因此,伪造银行进帐单属于伪造证件范畴,伪造银行进帐单骗取验资报告的行为,属于《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的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的“伪造证件骗取营业执照”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营业执照。合伙企业涂改、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营业执照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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