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公司注册|注册外资公司|上海注册公司0元办证费|免费提供地址地

  注册公司,来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热线:021-51001929服务热线:021-51860111
站内搜索: 您的位置注册公司|公司注册|注册外资公司|上海注册公司0元办证费|免费提供地址地 > > 法律法规 > 文章内容

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2013/3/14 22:11:09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贿赂、侵害合伙企业合法权益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合伙企业登记收费项目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合伙企业登记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关于本站 - 网站导航 - 招聘英才 -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