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扶持政策;三是核查企业是否与新招用人员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四是企业为新招用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按规定报送至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材料,由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核查,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通过的,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实际)工作时间表》上加盖认定戳记后,在7个工作日内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对符合条件人员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收到区县上报材料的10个工作日内核发《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并及时将认定名单送市税务局,由市税务局下发至有关主管税务(分)局。
(三)企业税收减免申请办法
1.具有《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及加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戳记的《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实际)工作时间表》的企业可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并同时报送下列材料:
(1)减免税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
(3)《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4)《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实体)工作时间表》
(5)失业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6)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2.主管税务机关按下列办法确定减免税税额:
主管税务机关在确定时,按沪财税〔2011〕43号文件确定的数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企业吸纳人数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预核定企业减免税总额,在预核定减免税总额内每月依次预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小于预核定减免税总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为限;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大于预核定减免税总额的,以预核定减免税总额为限。
纳税年度终了,如果实际减免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小于预核定的减免税总额的部分,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沪财税〔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