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核准程序 一、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程序: 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组建单位的资格证明或股东、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及自然人身份证明; 3、《指定(委托)书》,代理申请营业。 提供材料:投资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租房协议原件;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出资比例;经营范围;及工商局一套签字表格。 由代理公司统一提交到注册地所在区域工商行政管理区查名。 时间:5个工作日 受理机关: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前置审批: 经营范围中有需特种许可经营项目,报送相应主管部门审批 如有特殊经营许可项目还需相关部门报审盖章,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根据行业情况及相应部门规定不同,分别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特种许可项目涉及,如:卫生、消访、治安、环保、文化、体委等) 开立验资户及出验资报告:开户、进资金、验资、进帐单、对帐单;询证函、租房协议及房产证复印件、名称核准书复印件、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会决议复印件、章程复印件。 受理机关:会计师事务所 时间:1个工作日 3、工商注册:名称核准书原件、验资报告原件、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租房协议原件、章程原件、股东会决议原件、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出资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工商局一套签字材料。 时间:10个工作日 受理机关: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提交申请材料目录:(设立) 1、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4、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企业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 5、股东会决议(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 6、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 7、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盖章),集团有限公司还需提交集团章程(集团成员企业盖章); 8、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其中包括: (1)任命书(国有独资); (2)委派书(委派单位盖章); (3)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经理任职证明; (4)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9、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10、公司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附产权证复印件),如果暂时没有注册地址,也可以找开发区注册公司,福商可以帮到您。 11、集团有限公司需提交成员企业加入集团决议书; 12、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办组织机构代码证: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通过审定,由中华人民工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章,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时间:5个工作日 受理机关:质监局 五、办税务登记证,公司注册流程可以参考:章程原件;营业执照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码正本、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表格一式三份;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协议原件、产权证复印件;公章、法人章;税务开业登记审核表;纳税人注册地、生产经营地调查表;固定电话;通信地址。 (按照国家税务登记规定,公司必须在工商营业执照打印之日起,三十天内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件,经过税务机关审定,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发放税务登记证) 时间:15-30个工作日 受理机关:税务局 六、开立基本帐户: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复印件;代码正本原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复印件;公章、法人章、财务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去银行开户可以取得“开户许可证”) 一般一个星期后可到开户行领取基本帐户管理卡。 备注:企业有销户凭证的,应在开户时一并交于银行;如非企业法人亲自办理还需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为通常银行所需,如果开户银行有新要求或新规定企业应以银行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企来必须拥有自已的基本帐户,可以根据企业经营的需求,选择自已最方便的任何银行进行开设基本帐户,具体银行规定请咨询相关开户行) 时间:5个工作日 受理机关:银行 七、开立纳税专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营业执照正本原件;代码证正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法人章、财务章。 时间:5个工作日 受理机关:银行 八、申请发票:单位公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注:提交的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增值税发票,开票人员需经税务局指定单位培训,并安装相应开票设备,方可购买发票。 (由企业向所在税务局申请,领取由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共同监制的发票购用印制簿,企业申领发票时,必须向税务机关出具发票购用印制簿)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