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再次申请。
九、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第一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第一条第一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电子出版物属于软件征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0]16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三款、《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9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