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公司注册|注册外资公司|上海注册公司0元办证费|免费提供地址地

  注册公司,来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热线:021-51001929服务热线:021-51860111

企业名称傍名牌

2013/5/11 16:26:59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缀后使用,例如将“津酒”,加上前缀变成“大津酒”,加上后缀,“津酒××”等。其实就是商标侵权行为,一般很少从不正当竞争的角度去处理。

  阶段二:企业名称傍名牌

  进入第二阶段,一些聪明的侵权人开始从企业名称上做文章,利用企业名称注册和商标注册相互独立的特性,开始企业名称傍名牌的行为。具体表现有:将著名的商标注册成为自己的公司商号,混淆公司名称与品牌名,使消费者误以为著名的品牌就是这家公司生产的。比如将著名的名牌“啄木鸟”中文商标注册为“九江啄木鸟……公司”、“深圳啄木鸟……公司”等。

  后来情况愈演愈烈,侵权人发现在香港注册公司极其宽松,甚至不需要经过查名的阶段,而且带有香港字样的企业名称本身就会给消费者一种高档的感觉。因此,一些侵权人开始使用著名商标作为主体部分在香港注册公司,比如,注册“香港飞利浦电器公司”、“香港飞利浦国际有限公司”等,然后将香港公司作为监制单位,在自己生产的产品包装上突出使用。这一来,给消费者的感觉是国际名牌的公司对这些产品进行质量监控与质量保证。

  这种现象有一段时间极为普遍。外资企业品牌保护委员会曾经对其几百家会员企业遇到的这类问题做过一个调查,调查发现90%以上的外资会员企业都遇到这类傍名牌问题,其中有些知名企业甚至遭遇了近200个侵权的企业名称。

  阶段三:企业域名傍名牌

  经历了这两阶段之后,伴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销售作为销售渠道的一种模式被追捧,域名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了企业、商品识别的功能(有人甚至谓之为电子商标),于是新的傍名牌行为也就随之出现。这阶段的傍名牌行为具体体现在,侵权人将著名商标作为自己注册的域名的主体部分,来造成消费者的混淆,是消费者误认为网站上销售的产品是著名商标持有人的产品。域名傍名牌行为的侵权判定比前两种傍名牌行为更为复杂、隐蔽,也更具杀伤力。

  法律认定难度大、企业维权成本高助推李鬼成长

  吴晓伟告诉记者,根据我国《商标法》第52条和《商标审查准则》,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持有人可以通过法院,也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侵权商标使用权。象“津酒”、“大津酒”这种品牌相似度高、消费者容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相关文章列表
关于本站 - 网站导航 - 招聘英才 -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