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财务报表和账簿,并与总部微机联网、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总部统一缴纳,跨区域机构不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跨区域机构,不得纳入统一纳税范围,应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房产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物流企业适用的房产税包括两类:一是就其拥有的房产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江苏减除30%)的余值后按1.2%税率计征房产税;二是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应就其取得的租金按12%的比率征收房产税。 四、印花税 对于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是一种具有行为税性质的凭证税,凡发生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就必须依照印花税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就物流企业而言,与客户签订的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就合同金额的一定比率缴纳印花税。 五、货运企业开票“警戒线” 为进一步贯彻总局关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的税收征管,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各地结合其货物运输市场实际,对公路、水路货物运输行业税收管理设置营运收入开票金额“警戒线”,对货物运输营运收入在“警戒线”标准以下的,为正常范畴,税务机关按正常程序供票(开票)征税。同时,严格对新办货运企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的认定,明确税收管理员跟踪管理,实行以票控税、严格发票验旧购新制度、货运代开票管理、专项纳税评估等方面加强管理。 常见问题解答 1、问一:我公司是一家物流企业,2011年10月发生一项运输货物的业务,收取运费总额20000元,但是在运输途中发生货物毁损500元,损失由我公司承担,毁损的货物也直接交由我公司处置。请问:我公司可否将货物毁损的500元从收取的运费总额20000元中扣除,按19500元交营业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你单位应按全额20000元确定计税营业额,承担的500元损失不能从营业额中扣除。 2、问二:我公司是一家物流公司,从事运输与货代业务,请问应如何纳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物流企业提供运输、配送、装卸、搬运等劳务取得的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缴纳营业税,税率为3%;物流企业提供货代、仓储、包装、物流加工、租赁等业务按“服务业”税目征税,税率为5%。你公司应对这两种业务分别核算,提供运输劳务取得的运输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具货物运输业发票。提供货代劳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具服务业发票。凡未按规定分别核算其营业税应税收入的,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