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性受压?
石油行业人士建言资源税税率不应一刀切 资源税改革路径确定,但具体操作方法在不同部委之间也出现不同思路。 据接近国家发改委人士介绍,发改委此前在一份文件中称,目前油气企业税收已经较重,加大资源税征收不利于石油企业开发积极性,资源税应按照低税率征收。 而财政部的设想是,逐步推进试点,资源税率逐步提高。 在资源税改革进程中,石油企业利益将受影响。2010年,全国原油产量首次突破2亿吨,天然气产量达945立方米。按照2010年国际油价均价80美元/桶、5%从价税率计算,资源税征收额为336亿元。若以从量计征每吨原油30元资源税,应缴资源税为60亿元。 自资源税改革伊始,石油行业人士就通过不同途径建议国家从低征收资源税。例如,对税后利润用于三次采油、含水率高达90%以上的中小油田和边际油田的开发投资,实行资源税优惠税率或免征资源税。 此外,其建议资源税税率不应一刀切,随着国内石油生产、石油市场的变化和石油公司的实际情况调整。 在油田生产初期,采取低税收政策鼓励勘探;在全面开发阶段,随着石油公司收入快速增加,适当提高税收水平;当油田进入衰退阶段,产量下降时降低税收水平。 中国石油基金论坛研究员冯跃威认为,“资源税改革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我国需要建立与宪法规定的矿产资源全民所有相一致的税收制度。目前,我国石油企业总体上仍执行适用于所有企业的税收制度,还没有形成专门针对石油工业的税收体系。尚未建立石油天然气法,无法通过法制手段确保税费征收。”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