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注册或注册外资代表所需材料中的批准文件是指审批机关核准的批复或批准证书。
我们都知道在中国大陆注册
外资企业或代表处是需要审批的,即除了
工商部门审批外,还需要上级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比如注册
外资运输公司,则需要商务部及交通部审批,从事金融业务咨询的代表处则需要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一般来说,
外资公司或代表处需要审批的,则需要在名称核准后先办理审批事宜,然后再办理
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在
上海注册外资公司或注册
外资代表处的相关手续较为复杂,因而,审批部门一般要求外方委托上海的代理公司办理审批事宜。
需要审批机关批准的
外资公司或代表处,除了在注册登记事需要办理审批外,
外资公司或代表处的变更、延期、注销等也需要审批机关的审批(批复或批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