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组成(不少于3人)。其中 方委派 名, 方委派 名, 方委派 名(根据企业基本材料股东数定)。董事任期为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会董事长由 方委派,副董事长由 方委派。 第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可由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一)合作企业章程的修改; 第十七条 (如选择设监事会)公司设监事会,成员共 人(3人以上),包括 名股东代表和 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