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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2012/9/18 15:39:10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予以公告。

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被许可商标的有关信息及注册证复印件;
  2、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名称地址(如果是英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
  3、由许可人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表》,国内单位需加盖公章;
  4、如果被许可人是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被许可人是国内单位的提供被许可人的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5、许可人签署的委托书一份(国内单位需盖公章)
  6、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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