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场经济活跃,新业态、新交易方式不断涌现。为此,上海市工商部门与时俱进,转变观念,全力支持新兴文化产业发展。自2010年7月起,上海市工商局跨前一步,会同市统计局等多个单位开展调研,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和上海市相关产业指导目录及配套政策,在不改变现有行业分类标准的基础上,确定了动漫设计制作、数字出版等94项在现有行业分类标准中未载明的新行业、新业态,使每个新行业、新业态的经营范围都能找到对应的行业分类与代码,使新行业、新业态在市场准入和经营的各个阶段都能得到认同,解决了“身份认证”难题。
为破解文化创意企业经营场地瓶颈,上海市工商部门积极探索“集中登记”模式,允许从事工业设计、软件和信息服务、网络技术、翻译服务、电子商务、摄影摄像或设计、咨询等不扰民、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公共安全的创新型企业、文化创意类企业,在政府指定的场地集中登记。此举不仅解决了创业者的经营场所难题,还搭建了政府对创业企业的孵化和服务平台。目前,全市共设立集中登记点19个,在集中登记点登记的企业有600多户。在依法放宽登记条件的同时,上海市工商部门还积极防范社会风险,要求集中登记点必须经过区县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并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集中登记的经营项目不得随意扩大。上海市工商部门还依法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帮助文化产业园区、创意产业集聚区企业实现名称与品牌的统一,有利于更好地拓展品牌效应,展现品牌魅力。针对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面临的诸多难题,上海市工商部门注重研究突破,加强沟通协调,提供优质高效登记服务,同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文化领域资源整合。
下一步,上海市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出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一是进一步支持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在一般国有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社、新闻网站转企改制过程中,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环节,优化流程,主动跟进,主动献策,主动服务。二是进一步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会同市经信委等部门,研究在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创意产业集聚区设立“集中登记点”,降低文化创意类企业创业成本,推动中小文化创意企业集聚和成长。三是进一步支持文化新兴行业发展。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新兴行业分类目录,积极培育文化创意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链。四是进一步支持文化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支持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设立和发展,积极促进文化产业要素在全国范围内合理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