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即购买了一批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请问:1)应该用什么价值作为这批固定资产在我公司账上的价值,并在此价值基础上计提折旧?2)是否可以用这批固定资产的剩余折旧年限在我公司账上继续计提折旧?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如果企业购买已使用过的资产而且没有改造过,并有充足的证据表明已经使用的年限,可以按照剩余年限摊销;否则,按照新资产管理并确定折旧年限。 上海天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1001929,400-6688-96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25楼EF座 本站关键词: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上海公司注册 如何注册公司 |